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
各县区委文明办,柳东新区、北部生态新区(阳和工业新区)党群工作部,市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,全市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暨2020年自治区文明委全体会议精神,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站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作用,优化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质量,完善志愿服务站点服务功能,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。现就做好各类志愿服务站点建设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任务
(一)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规划。结合实际,认真做好规划,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(站)、城乡社区、公共文化设施、景区景点、窗口单位等为重点,把志愿服务站点建到人流最密集、群众最需要的地方。我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,要加大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力度,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、获得志愿服务,提升文明创建水平,提升社会文明程度。
(二)优化志愿服务站点服务质量。加强对志愿服务站点日常运行管理,严格管理制度,优化服务项目,规范服务流程,明确志愿者职能职责。结合行业实际,针对不同群体,探索运行符合行业特点、呼应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项目,不断优化志愿服务站点的服务质量。
(三)提升服务行业的文明程度。牢固树立“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”的理念,通过志愿服务站点的规范建设,培育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,强化对志愿服务站点志愿者的培训指导,提供便捷优质的志愿服务,树立服务行业、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,提升行业窗口的文明程度。
二、站点建设类型
(一)志愿服务站的设立范围
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,以下几类公共场所内必须建设志愿服务站点:街道、社区、公共文化设施(图书馆、规划馆、博物馆、科技馆、群众艺术馆、文化馆、美术馆、少年宫、少儿中心、校外辅导中心等)、景区景点、公园、广场、窗口单位(政务大厅、医院、出入境办证大厅等)、机场车站(汽车站、火车站、机场、码头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)。
(二)志愿服务岗的设立范围
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,可根据地方实际,在如下地方建设志愿服务岗:中小学校以及农贸市场、宾馆酒店、大型超市、银行、通信等行业经营性场所。
三、站点建设标准
(一)站点建设的“五有”标准
1.有站点(标识):应配备办公桌、座椅等与服务有关的简易设备。站点内要有统一的标识(即柳州志愿服务logo),以“XXX志愿服务站(岗)”命名。站点要与窗口单位的“青年文明号”等区分开来,不能合二为一。
2.有志愿者(志愿服务队伍):有志愿者在岗,熟悉站点提供的志愿服务业务,穿着有志愿服务标识的志愿者服装。各站点需有志愿服务队伍,队伍可由本单位、本区域志愿者和社会招募的志愿者组成,也可以与在行政审批局注册、发展较为稳定的志愿服务组织合作,邀请其为站点派遣志愿者。
3.有工作制度:制度内容应包含志愿服务纪律、宗旨要求等刚性约束,应明确服务时长、志愿者招募、志愿服务记录等要求,应与站点设施融为一体。
4.有服务内容展示:服务内容应以项目的形式出现,可做成台卡,放置于志愿服务站点办公桌上,也可在面对站点的墙面上展示,方便服务对象阅读了解。各站点要立足实际,围绕中心工作,结合单位职能,根据群众需求,设计和开展3-4个体现本区域、本单位、本行业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,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。如环境卫生治理、文明交通劝导、技能培训、心理疏导、医疗保健、爱心帮扶等。
5.有工作记录(台账):有专门的志愿服务记录本,有不少于一个月的志愿服务记录(含服务时间点、项目、对象等信息),并保留好记录活动的方案、记录、总结以及图片或新闻报道、视频等资料,做好站点活动记录台账。
(二)各类志愿服务站点服务内容
各类站点均可设立以下基本志愿服务项目:提供饮用水、业务咨询、暂借雨具和充电设备、提供创可贴类一次性药具药品等。此外,还可根据站点类型,提供相关便民服务。
1.社区志愿服务站点:可根据社区实际能力,以及社区群众需求,增加小孩代看、买菜代办、便民针线等志愿服务。
2.公共文化设施: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,以及服务对象需求,增加志愿讲解、知识辅导等志愿服务。
3.景区景点:可根据景区实际能力,以及游客实际需求,增加志愿讲解、免费提供婴儿车等志愿服务。
4.窗口单位:可根据单位业务实际,以及服务对象需求,增加临时急救(医院)、文具提供(政务大厅)等志愿服务。
5.机场车站等:可根据单位业务实际,以及服务对象需求,增加提供晕车药、协助老人孕妇搬运行李等志愿服务。
6.中小学校:可根据学校实际,组织学生到社区、公共文化场所开展关爱老人、特殊群体、文明交通劝导、垃圾清零、文明倡导等志愿服务活动,以提升学生志愿服务意识,弘扬志愿精神。
(三)站点建设基本原则
1.站点建设各要素应齐全。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要严格按照“五有”标准建设。站点设备齐全、标识清晰;志愿者应佩戴标识或穿着志愿者服装,志愿者姓名应与站点的志愿者招募记录本(见附件1)吻合;志愿服务内容要摆放在明显位置,且与志愿服务站点融为一体;工作制度要摆放在明显位置,且与志愿服务站点融为一体;志愿服务记录本(见附件2)上的记录应客观真实,切忌信息不全,不可弄虚作假。
2.志愿者应强化身份认同。所有志愿服务站点招募的志愿者应在柳州志愿服务网(http://www.lzzyfw.com/)上统一注册登记(见附件3),应穿着志愿者服装或佩戴统一标识,积极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保持良好服务态度。条件好的单位(站点)可由一名单位员工带领志愿者开展工作。医院、机场等部分专业性强的单位建设的志愿服务站点,可由单位组建的志愿服务队成员担任,但须在不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开展工作,并强化志愿者身份认同(注册)。
3.站点服务应具有延续性。志愿服务站点应保证岗位上随时有人开展工作,确保服务具有延续性。因特殊原因暂时离开岗位3米以外时,应在志愿服务站点办公桌上留有“暂不在岗,稍后回来 可联系:XXX(姓名),XXXXXXXXXXX(电话号码)”提示语,维护志愿服务站点的良好形象。
4.站点服务内容操作性强。志愿服务站点提供的志愿服务内容应符合客观实际,不应提出超出服务能力、却又无法满足的志愿服务项目。内容一旦上墙或标注在服务牌卡上,应能提供相应服务,个别服务项目(比如,热水、创可贴刚好用完)暂时不能提供,在岗志愿者应给予服务对象合理解释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志愿服务站点既是各有关单位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,也是文明城市现场测评的必测内容之一,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,超过一半现场测评点对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有明确要求,各县区(开发区)、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权责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,高度重视各类志愿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,既让志愿服务站点真正发挥服务群众的功能,又让其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增光添彩的作用。
(二)精心组织。各县区(开发区)、各单位要加大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的指导督促力度,严格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,查摆各自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相统一的原则,充分调动志愿服务资源,精心组织好志愿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,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促进各类志愿服务站点成为社会文明的有效载体。
(三)日常管理。各县区(开发区)、各单位要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常态长效管理,安排专人做好志愿服务站点的志愿者招募、注册登记、服务记录、关系转接等记录工作。依托志愿服务站点,立足岗位特色,按照“五有”标准,发起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。同时,加强宣传引导,推动形成人人加入志愿者队伍、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。
(四)材料报送。请各县区(开发区)、各有关单位于7月5日、8月15日前分别将今年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季度拍摄的社区、公共文化设施、景区景点、窗口单位志愿服务站点的现场照片报至市委文明办。
未尽事宜请与市委文明办联系。联系人:刘华疆,联系电话:2660282、13481242520;寻卉琳,联系电话:2610076、13978027490,邮箱:lzzyfwzx@163.com。
附件:
1. 志愿者招募登记手册
2. 志愿服务站点服务记录
3. 志愿者注册指南
4. 志愿服务站点制度范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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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6月12日